本條款為暫譯版本。本條款的日文版與中文翻譯版之間如有不一致,應以日文版優先。

LoiLo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將依下列所示處理本公司所提供LoiLoNote School之所有相關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中的客戶資訊。

此外,美國的客戶適用LoiLoNote School Privacy Policy for U.S. User(https://n.loilo.tv/en/privacy)。

1. 取得的資訊與使用方法

本公司將於本服務依下列所示取得並使用個人資訊。(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中所定義的「個人資訊」。)

2. 個人資訊之取得

本公司將於下列特定場合合法收集個人資訊。

  • 客戶登錄本服務時
  • 客戶將內容(文字、聲音、音樂、圖片、影片、軟體、程式、條碼及其他資訊)上傳至本服務時
  •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
  • 當獲得客戶授權,與第三方(如Google http://www.google.com/等)外部服務(以下稱「外部服務」)連動時
  • 接受本服務相關之諮詢與要求時
  • 其他基於上述事項之連帶行為時
3. 個人資訊之使用目的

本公司僅於下列目的之範圍內合法使用個人資訊。此外,除經本人同意,與其他個人資訊保護法相關之法令認可外,不會逾越此範圍使用個人資訊,本公司確保對個人資訊之使用合法、合理。

此外,本公司可能會接受教育機構等(以下稱為「委托方」)委托處理個人資訊的情形。在此情形下,本公司將僅在達成委托方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處理該個人資訊。

  1. 為提供本服務
  2. 為保持本服務之安全,並能順暢使用
  3. 為了處理違反本服務之條款、條件及政策的行為,以及進行調查、檢測和預防服務被不當使用時
  4. 為了與本服務使用相關之費用合約、請款、退款、支付等及相關的事務處理
  5. 為維護系統,應對運作不良
  6. 為應對本服務相關洽詢、要求
  7. 為發送本公司規章、條件、規約與政策變更等重要通知
  8. 為依據「6.個人資訊之第三方提供」,將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
  9. 為基於上述使用目的之連帶目的
4. 您所登錄及提供的資訊

4.1. 為能順利使用本服務,我們可能會請您提供下列資訊(如顯示名稱、大頭貼圖片、訊息等)、姓名及合約電子郵件等。這些資訊會在同一學校內的用戶之間分享,但不會向一般用戶公開。若未登錄或注冊,可能會無法使用本服務或部分功能。

4.2. 客戶可依照個人意願向本公司提供及登錄個人資訊,但若因必要資訊並未提供或登錄時,或有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體或部分的情形。此外,當客戶刪除帳戶時,本公司將依規定處理其所提供的資訊。

4.3. 為了回應諮詢、調查及確認本人身份,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裝置類型及作業系統資訊。

4.4. 在處理與本服務相關的合約、請款、退款、支付等事務時,可能會取得所屬單位之名稱、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及其他由客戶在本公司指定的輸入表單中填寫的資訊。

4.5. 購買商品或使用付費服務時,為向客戶收取使用款項,會索取信用卡等資訊。此外,結帳是由第三方代收公司進行,本公司並不會保留信用卡資訊,亦不承擔第三方代收公司所產生的責任。

4.6.為保存設定內容、提高客戶便利性,並維持與保護交談(Session)的安全性,同時掌握客戶使用本服務的次數、使用形態與規模,本服務將使用 Cookie。
客戶雖可選擇是否使用Cookie,但若在拒用Cookie存取的情況下使用必須登錄的服務等,會有無法使用部分服務的情形。若選擇使用Cookie,則視為客戶同意接受使用Cookie產生的風險。

4.7.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將會自動產生並保存IP 位址、瀏覽器種類、瀏覽器語言等資訊。這類資訊將用來分析使用者環境,並為提供更好的服務,也用來防止妨害服務正常提供的不當行為。

4.8. 部分服務將使用來自行動電話等裝置所發送的位置資訊。客戶使用相關服務時,將於該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此外,若行動電話等設定並未允許發送位置資訊時,即不會發送位置資訊。客戶應自行決定行動電話等設定。

4.9. 會有索取客戶所使用的器材資訊(作業系統、個別裝置的識別資訊、電腦名稱等)的情形。這類資訊將用來提供更好的服務,也用來確認本人與防止妨害服務正常提供的不當行為。

5. 登錄事項之變更

若客戶需要變更電子郵件等登錄資訊,請依照本公司的規定程序提出申請

6. 個人資訊之第三方提供

6.1. 本公司除下列所示情形以外,不會向第三方提供客戶的個人資訊。

  • 經本人事前同意時
  • 基於法律規定或政策要求時
  • 當客戶違反本服務使用規章,為保護本公司之權利、財產及服務,經判斷有依據不得不公開個人資訊時
  • 為保護生命或財產所必須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當促進兒童健全養成之特殊必要情形,且難以獲得本人同意時
  • 當國家機關或地方政府因執行法令上的必要,而需要協助,但事先取得同意可能妨礙該任務的進行時
  • 因合並、公司分割、營業讓渡之其他事由,須提供包含個人資訊的敝公司事業承續進行時
  • 將本公司執行之業務全體或部分委托予第三方時
  • 對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之對象揭露時
  • 行使本公司權利之必要時

6.2. 除6.1項所訂定之情形外,本公司向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債權回收業者之其他收款與事業代理執行業者等第三方,會以將姓名、信用卡號碼與有效期限等資訊,在必要的披露範圍內用電子通訊器材及電磁紀錄媒體保存後,再交付有關媒體的方式提供給相關單位。此外,客戶可依照本公司訂定之手續,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7. 個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將共同使用以下個人信息。

7.1. 共享的個人資訊項目
「4. 您所登錄及提供的資訊」中規定之信息。

7.2. 共同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
「3. 個人資訊之使用目的」中規定的目的。

7.3. 共同使用者的範圍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代理商)

7.4. 共同使用管理負責人
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北中通 4-40 商工中金橫濱大樓5樓
株式會社 LoiLo
代表董事:杉山浩二

8. 個人資訊之安全管理

本公司為防止個人資訊(包含本公司已取得或即將取得的個人資訊)泄漏、消滅、損壞、被竊取,在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時,也針對本公司職員進行教育,徹底執行個人資訊保護。

具體而言,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基本政策
為了確保個人資訊的適當處理,我們制定了個人資訊保護政策作為基本政策,內容包括「遵守相關法律、指南等」、「問題和投訴處理窗口」等。

(2)整備個人資訊處理規範
我們制定了公司內部規則,明確了個人資訊的獲取、使用、保存、提供、刪除/銷毀等各階段的處理方法、負責人及其職責等。

(3)組織之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設置了負責管理個人資訊的負責人,並指定了處理個人資訊的員工及明確了處理個人資訊的範圍。
我們建立了一套報告和聯系機制,用於在發現違反內部規則及個人資訊泄露或丟失等事件(包括發現跡象)時向負責人報告。
我們定期進行關於個人資訊處理的審查。

(4)人員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培訓和審查,確認他們理解對個人資訊的處理和信息安全的注意事項並在日常工作中監督員工遵守個人資訊保密規定。
我們與員工簽訂了有關個人資訊保密的合約。

(5)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實施了對處理個人資訊的工作區域內員工的進出管理。
我們采取了措施防止處理個人資訊的設備、電子媒體和文件等被盜或丟失,並實施措施以將盜竊或丟失發生時的影響降到最低。

(6)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限定處理個人資訊的員工及處理的個人資訊。

(7)關於外部環境
當在國外處理個人資訊時,我們在了解該國個人資訊保護制度等基礎上,采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以進行安全管理。

9. 與外部服務之合作

本服務在經客戶允許並同意,與第三方營運之外部服務帳戶連結合作時,請注意,客戶向外部服務所提供之相關資訊,並非屬於本公司的管理範圍。將分別適用外部服務的使用規章、個人隱私政策與本公司的使用規章、個人隱私政策。

10. 統計資訊之使用

本公司將以不具個人識別的形式搜集資訊,以統計方式提供更有用的服務,並了解本公司網站及服務中最受關注的部分。統計數據在本公司的隱私保護政策中,並不視作個人資訊。

11. 使用者之權力

11.1.客戶向本公司要求揭露無法於服務網站上進行確認的個人資訊時,除下列情形外,可依循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手續要求揭露。

  • 因著揭露有危害本人或第三者之生命、身體、財産與其他權利利益之虞時
  • 因著揭露對本公司適當進行業務有造成顯著妨害之虞時
  • 揭露本身將違反法令時
  • 無法確認揭露之要求來自本人時

11.2. 揭露之結果,經客戶判斷本公司所持有的客戶個人資訊內容不符事實時,可依循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手續,要求訂正、增加、刪除個人資訊。屆時,本公司將在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不加拖延地進行調査,並依照該結果進行有關個人資訊之訂正、增加、刪除。

11.3. 若客戶要求揭露無法在服務網站上確認的個人資訊,將依本公司訂定的手續收取手續費。(每件收取1,500日圓)

11.4. 請將密碼及會員資訊當作機密。若有不當連接帳戶之情形,請盡速與本公司聯絡。

12. 退會者之資訊

刪除本服務之帳戶時,將依循相關法規與公司規定,適當地處理客戶資訊。

13. 持續的改善

本公司將適時檢視個人資訊處理的相關情形,並持續改善,如有必要將修訂本隱私保護政策。修訂後,會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客戶、在本公司網站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修訂日期及變更內容。

14. 聯絡方法與洽詢窗口

14.1. 由本公司與本服務相關客戶進行之聯絡,除本公司營運網站內適當場所之揭示外,將以本公司經判斷後適當之方法進行。

14.2. 由本服務相關客戶,向本公司聯絡與提出個人資訊揭露相關等申請、意見、問題、困擾、其他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洽詢時,將以發送設置於本公司營運網站內適當場所的洽詢表格,或依本公司所指定的方法進行。在進行連絡與洽詢時,為確認客戶本人身分,將輸入登錄時的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與密碼。

LoiLo股份有限公司諮詢窗口
電郵:loilo@loilo.tv
電話:045-228-9446
地址:〒231-0003 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北仲通4-40 商工中金橫濱大樓5樓
接待時間:9:00~17:00(不含周六、周日、國定假日及年末年始)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
本公司的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如下。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村上雄太
聯絡方式:〒231-0003 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北仲通4-40 商工中金橫濱大樓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