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係就株式會社LoiLo(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LoiLoNote School所有相關產品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相關使用條件,由使用本服務之客戶(以下簡稱「用戶」)與本公司之間所訂定之。
此外,本條款適用於自台灣樂益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服務使用授權之用戶。另,對位於美利堅合眾國之用戶,適用School Terms of Service for U.S. User(https://n.loilo.tv/en/term);位於上述以外國家或地區之用戶,及雖位於台灣但自本公司日本法人(株式會社LoiLo)取得本服務使用授權之用戶,則適用LoiLoNote School使用條款https://n.loilo.tv/ja/term)

1. 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以下用語:

1.1. 「內容」係指文章、語音、音樂、圖像、影片、軟體、程式、代碼及其他資訊;

1.2. 「提供內容」係指用戶得透過本服務存取之內容(但1.3.所定之發布內容除外);

1.3. 「發布內容」係指用戶自行於本服務發布、傳送、儲存、上傳之內容;

1.4. 「個別使用條款」係指關於本服務,本公司於本條款之外以「條款」、「指引」、「政策」等名稱發布或公告之文件。

2. 對條款之同意

2.1. 正在使用本服務(包含試用)之用戶,視為於契約前已由本公司告知本條款,對本條款之全體進行審閱並同意之。

2.2. 若訂有個別使用條款,應根據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使用本服務。此外,本條款與個別使用條款所定內容不同時,應優先適用個別使用條款所定之內容。

2.3. 其變更符合用戶之一般利益者,或本條款之變更不違背契約目的,且在考量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相當性、變更之內容及其他與變更相關之情況後若屬合理,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變更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於此情形下,本公司將透過公告於本公司網站、發送電子郵件予用戶或其他方式,告知變更本條款之事宜及變更後之本條款內容以及變更之生效日。使用之際,請隨時參閱最新之本條款及所適用之個別使用條款。

3. 基於業務目的使用本服務

3.1. 本「3.基於業務目的使用本服務」,應僅適用於用戶為基於業務目的而使用之個人及團體(包含但不限於企業、學校法人、教育委員會、管理學校之地方公共團體自治體等。以下稱「學校等」)之情形。

3.2. 用戶應使在其管理下使用本服務之個人(以下稱「使用者」)遵守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

3.3. 使用者為未成年人時,用戶應向該使用者之法定代理人進行本服務相關說明,取得使用本服務之同意(指代理使用者對本條款及其他本公司所指定文章作出之同意)。

3.4. 用戶得在與本公司就本服務之使用相關契約所認可之範圍內,透過本公司所發行之管理者帳號為使用者設定使用者帳號,使其使用本服務。僅獲設定使用者帳號之人,得於用戶之管理下使用本服務。

3.5. 用戶應隨時保持使用者資訊為最新狀態,並適時清理已不再需要之使用者帳號。本公司判斷屬已不再需要之使用者帳號時,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註銷使用者帳號。

3.6. 用戶終止本服務之使用時,本公司將自終止本服務使用之日後,停止使用者對本服務之使用。

4. 新註冊

4.1. 本公司可依本公司之基準,決定是否允許希望註冊本服務之人(以下稱「註冊申請人」)進行註冊。

4.2. 註冊申請人若該當4.2.1.至4.2.5.中任一事由,本公司可能拒絕註冊。此外,本公司拒絕註冊時,不負向註冊申請人說明其理由之義務:

4.2.1. 本公司認定有違反本條款之虞時;

4.2.2. 提供予本公司之註冊事項之全部或部分有不實、錯誤或遺漏時;

4.2.3. 過去曾被取消註冊使用本服務之用戶;

4.2.4. 為未成年人、受監護、保佐或輔助宣告之成年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之同意等時;

4.2.5. 其他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註冊之情形。

5. 帳號

5.1.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管理ID、密碼等認證資訊,以防遭不正當使用。本公司得將使用該認證資訊所進行之一切行為視為用戶本人之行為(但因不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5.2. 註冊本服務之用戶,得經本公司所定之手續,隨時註銷帳號並退會。惟若用戶所使用之帳號係處於學校等管理下,因該學校等具有註銷用戶帳號之權限,故無法由用戶註銷帳號及退會。

5.3. 若本公司判斷用戶該當4.2.所定之拒絕註冊事項、12.所定之禁止事項,或為避免用戶該當此等事項而有必要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註銷帳號,或刪除發布內容之全部或部分。

5.4. 對於超過1年以上未登入之免費帳號,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註銷。

5.5. 無論理由為何,帳號一旦經註銷,用戶於本服務之所有使用權均將消滅。請注意,即使為用戶誤刪帳號之情形,亦無法恢復帳號。

5.6. 本服務之帳號專屬於用戶本身,本公司僅向已註冊之用戶提供本服務。用戶於本服務之所有使用權,均不得讓與、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之。

6.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

6.1. 本公司以最大限度尊重用戶隱私。

6.2. 本公司依公布於https://n.loilo.tv/ja/privacy之隱私權政策,適當地保護用戶之個人資料。

6.3. 本公司為安全管理自用戶蒐集之資訊,對安全性盡最大之注意。

7. 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處理

7.1. 本「7.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處理」,僅適用於用戶為學校等之情形。

7.2. 本公司受用戶委託處理使用者個人資料。

7.3. 本公司可能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加工為無法識別特定使用者形式之統計資訊(本服務使用率等)後,基於向用戶報告使用狀況或發送促進使用之通知等目的而使用。

8. 服務之提供

8.1. 該當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8.1.1. 緊急進行本服務相關之系統、設備等之檢查或維護作業時;

8.1.2. 因本服務相關之系統、設備、通訊線路等發生故障、或操作不當、連線過度集中、未經授權存取、駭客攻擊等原因,致本服務無法運行時;

8.1.3. 因地震、落雷、火災、風災水災、停電、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致本服務無法運行時;

8.1.4. 國家、地方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務機關對本公司提出中斷提供本服務之要求時;

8.1.5.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有停止或中斷之必要時。

8.2. 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隨時變更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之內容。

8.3. 本公司因自身原因,得停止或終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於此情形下,本公司應事先向用戶通知或公布之。

9. 與外部服務之串接

本服務可能包含由本公司以外之業者所提供之服務或內容,並由提供該等服務或內容之業者對其服務或內容負責。此外,該等服務或內容適用由提供之業者所定之使用條款及其他條件。

10. 提供內容與軟體

10.1. LoiLoNote School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及授權本公司使用之第三人。

10.2. 本公司授予用戶於使用本服務之目的範圍內,並以本條款之規定及本公司所定之使用方式為限,使用LoiLoNote School及其提供內容之權限。該使用授權為非獨佔性,且不可再授權及轉讓。

10.3. 用戶得透過電信線路將用戶之通訊裝置連接至本公司指定之設備,使提供內容於通訊裝置上顯示或快取等,並僅限於本公司所定範圍內,使用該等經顯示或快取等之提供內容。

10.4. 用戶得於使用本服務所必要且符合著作權法規定之範圍內,將提供內容儲存於用戶之記錄媒體(僅限於為使用本服務之個人電腦、行動電話等)。

10.5. 本公司得變更各內容使用權之有效期間。

10.6. 用戶使用另行規定使用費、使用期間等使用條件之提供內容時,應遵守該等使用條件。即使本服務之畫面上顯示「購買」、「販售」等標示,本公司提供予用戶之內容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亦不移轉予用戶,僅授予用戶上述使用權。

10.7. 用戶不得以超出本服務預期以外之方式使用(包含重製、傳送、轉載、改作等行為)提供內容。

10.8. 關於第三人於本服務上所刊登之提供內容有無侵權等,無論明示或默示,本公司均不作任何保證。

11. 用戶之發布內容

11.1. 用戶應聲明並保證發布內容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名譽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以下稱「智慧財產權等」),且有效並合法。以發布內容侵害智慧財產權等為由與第三人發生爭議時,由用戶承擔解決與該第三人爭議之義務,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解決爭議之義務。此外,第三人通知本公司稱發布內容侵害智慧財產權等,且本公司認屬合理者,本公司得向該第三人提供用戶之姓名或名稱及聯絡方式以及其他資訊。

11.2. 用戶得為用於教育之目的將內容儲存至本服務。不得將非以用於教育為目的之資料(包含但不限於照片、影片、為備份目的所作成之資料等)儲存至本服務。

11.3. 本服務可能包含與其他用戶共享發布內容之功能,或多位用戶得進行發布、修改、刪除等編輯之功能。使用該功能之用戶,應授權本公司使用發布內容以提供本服務(包含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所需範圍內再授權予第三人),及授權第三人於本服務範圍內使用發布內容。

11.4. 用戶仍保有對發布內容所享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不會取得該等權利。

11.5. 本公司得在必要時審查用戶所發布之內容,以確認是否符合法令或本條款之規範等。

11.6. 本公司認定用戶就發布內容已違反或有可能違反法令或本條款,或有其他業務需要時,得不經事先通知用戶,逕行透過刪除發布內容等方式,限制發布內容於本服務中之使用。

12. 禁止事項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不得作出下列行為:

12.1. 妨礙本服務營運或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2.2. 違反法令、法院判決、裁定或命令或者具法律拘束力之行政措施之行為;

12.3. 有損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之行為;

12.4.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其他法令上或契約上權利之行為(包含對本公司所提供應用程式進行解碼、反編譯、反組譯、逆向工程及其他侵害權利之行為);

12.5. 從事過度暴力表現、露骨之性表現、因種族、國籍、信仰、性別、社會地位、門第等致生歧視之表現、誘導或鼓勵自殺、自殘行為、藥物濫用之表現,及其他包含反社會內容且造成他人不適之表現行為(包含透過與此類似之態樣對其他用戶或本公司所為之批判性或否定性行為);

12.6. 冒充本公司或第三人之行為或者故意散布虛假資訊之行為;

12.7. 向不特定多數用戶傳送同一或類似訊息之行為(經本公司認可者除外)及其他本公司判斷為垃圾訊息之行為;

12.8. 以本公司所定方式以外之方式,將提供內容使用權與現金、財物及其他經濟上利益進行交換之行為;

12.9. 以營業、宣傳、廣告、招攬及其他營利為目的之行為(經本公司認可者除外)、個人間販售或轉讓物品之行為、以性行為或猥褻行為為目的之行為、以與未曾謀面之異性或同性結識或交往為目的之行為、以騷擾或誹謗中傷其他用戶為目的之行為(包含透過與此類似之態樣對其他用戶或本公司所為之批判性或否定性行為),以及其他任何於本服務預定使用目的以外而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2.10. 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及其他協助行為;

12.11. 勸誘參與宗教活動或加入宗教團體之行為;

12.12. 不正當蒐集、揭露或提供他人之個人資料、註冊資訊(包含但不限於ID、電子郵件地址、密碼)、使用紀錄資訊等之行為;

12.13. 阻礙本服務之伺服器或網路系統之行為;利用病毒、BOT、作弊工具及其他技術手段不當操作服務之行為;故意利用本服務缺陷之行為;非必要地重複提出相同問題等,對本公司提出不當詢問或要求之行為;以垃圾留言、連鎖留言等干擾服務使用之行為;及其他妨礙或阻礙本公司營運本服務或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2.14. 協助或助長該當上述12.1.至12.13.之任一行為之行為;

12.15. 其他本公司認定為不適當之行為。

13. 費用

13.1. 用戶有償使用本服務時及使用本公司所定之付費內容時,應根據所使用之服務內容、設備數、使用者數、使用期間等,於本公司所定時期前,依本公司所定方式支付本公司所定金額之使用費。此外,用戶因自身因素解除契約時,除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應退還使用費之情形外,本公司不予退還使用費。

13.2. 付款時所需之轉帳手續費、匯款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由用戶負擔。

13.3. 未於本公司所定期限前支付本公司所定使用費時,本公司得向用戶請求支付自支付期限之翌日起按年息14.6%比例計算之遲延損害金。

14. 用戶責任

14.1. 用戶發生下列任一事由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停止用戶使用服務、取消註冊或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以及採取其他本公司判斷為必要且適當之措施:

14.1.1. 違反本條款時;

14.1.2. 不支付本服務對價時;

14.1.3. 非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無法與用戶取得聯繫時;

14.1.4. 聲請或被聲請啟動破產程序、民事再生程序或與此類似之倒閉程序時;

14.1.5. 該當反社會勢力時,或查明與反社會勢力有某種交流或牽涉時;

14.1.6. 以散布謠言、使用詐術、武力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損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信用時;

14.1.7.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用戶不適當使用本服務時。

14.2. 用戶以違反本條款之態樣使用本服務,致本公司直接或間接遭受任何損害(包含本公司因該等使用而遭第三人提出投訴之情形,亦包含律師費用之負擔或與第三人締結之和解契約項下和解金支付債務等)時,應立即賠償該損害。

14.3.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遭第三人提出投訴、賠償請求、停止請求及其他請求時,應迅速向本公司通知存在該請求。

15. 本公司之免責

15.1. 本服務按「現狀」提供。本公司雖期望盡可能以最佳形式提供本服務,為用戶提供最佳體驗,然關於本服務內之準確性、最新性、有用性、可靠性、合法性、特定目的適用性、不存在已知或未知之安全性漏洞・缺陷、以及未侵害第三人權利等,無論明示或默示,均不作任何保證。

15.2. 本公司應僅限於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情形,賠償用戶因此產生之損害。此外,本公司於此情形下所負之責任僅限於因該損害所直接造成之實際損失,並以用戶為使用本服務而向本公司所支付之金額為上限。

15.3. 縱有上述15.2.之規定,本公司與用戶間關於本服務之契約(包含本條款)若構成消費者契約法所定義之消費者契約時,本公司將賠償用戶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損害(但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此外,於此情形下,非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致用戶產生損害時,則本公司所負之責任僅限於因該損害所直接造成之實際損失。

15.4. 用戶應於法律及本條款之範圍內使用本服務。對於用戶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違反日本及外國法律之行為,本公司概不負責。

15.5. 本公司對用戶與第三人間就本服務所發生之一切糾紛,概不干預。用戶應自行與該第三人協商,或透過訴訟等方式解決該等糾紛。

16. 聯絡方式

16.1. 本公司就本服務相關聯繫,將透過於本服務內或本公司經營網站內之適當位置向用戶公告,或以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進行。

16.2. 用戶就本服務相關聯繫,應透過於本服務內或本公司經營網站內適當位置所設置之諮詢表單發送給本公司,或以其他本公司所指定之方式進行。

17. 有效期間

17.1. 本條款自用戶開始使用本服務之日起至用戶終止使用本服務之日為止有效存續。

17.2. 用戶於學校等之管理下使用本服務之情形下,該學校等終止使用本服務時,用戶對本服務之使用亦自動終止。

17.3. 即使用戶終止使用本服務,2.2.、5.3.、6.、10.1.及11.1.至11.5.、13.、14.、15.、17.3.以及18.之規定仍應有效存續。

18.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以日文為準,其準據法為日本法。關於因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相關而致用戶與本公司間發生之爭議,以橫濱地方法院或橫濱簡易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條款為暫譯版本。本條款的日文版與中文翻譯版之間如有不一致,應以日文版為優先。

此規約(以下稱為「本規約」)系用於株式會社LoiLo(以下稱為「本公司」)所提供的LoiLoNote School相關產品及服務(以下稱為「本服務」)之使用條款,訂定本公司與使用本服務之客戶(以下簡稱「客戶」)之間之使用條件。

美國用戶適用LoiLoNote School Terms of Service for U.S. User (https://n.loilo.tv/en/term)

1. 定義

本規約使用以下用語。

1.1.「內容」系指文字、語音、音樂、圖片、影片、軟體、程式、程式碼及其他資訊等。

1.2.「提供內容」系指客戶可透過本服務存取的內容(但不包含1.3條所定義的投稿內容)。

1.3.「投稿內容」系指客戶自行投稿、傳送、儲存、上傳至本服務的內容。

1.4.「個別使用規約」系指除本規約外包括但不限於以「規約」、「準則」、「政策」等名稱由本公司所發布之文件。

2. 同意本規約

2.1. 客戶需先認真研讀並同意本規約,方可使用本服務(包含試用),本規約已對客戶不利之條款進行提示,同意本規約之客戶視為接受本規約之約束。

2.2. 若適用個別使用規約,則依本規約與個別使用規約使用本服務。如兩者間內容不一致,以個別使用規約為準。

2.3. 若規約之更改符合客戶之利益或為合理必要,則本公司得無需事先以特別形式通知客戶即更改本規約。該更改於本公司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告知客戶便視為對客戶產生效力。

3. 事業用途之服務使用

3.1. 此條適用於企業、學校法人、教育委員會及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等」)作為事業用途使用本服務之情況。

3.2. 客戶應確保所管理之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遵守本規約及個別使用規約。

3.3. 客戶若使用者為未成年,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4. 客戶可依本公司發行的管理者帳號為使用者設定帳號,僅限設定帳號之人使用本服務。

3.5. 客戶需確保使用者的資訊保持最新,並適時整理不再需要的使用者帳號。若本公司認定某帳號已無需使用,則可無需事先通知即刪除該帳號。

3.6. 若客戶終止本服務之使用,本公司將於終止後停止所有使用者之本服務使用權限。

4. 新帳戶註冊

4.1. 本公司依標準評估注冊申請者(以下稱「注冊希望者」)之申請資格。

4.2. 注冊希望者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本公司可拒絕其注冊申請,且無需說明理由。

4.2.1. 本公司認為注冊希望者可能違反本規約時

4.2.2. 注冊資料有虛假、錯誤或遺漏時

4.2.3. 過去曾被取消本服務資格者

4.2.4. 注冊者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且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者

4.2.5. 其他本公司認為其他的注冊不適當之情況

5. 帳戶管理

5.1. 客戶需自行妥善管理ID及密碼等認證資訊,以防他人濫用。本公司可視使用該認證資訊所進行之行為為客戶本人的行為(因非客戶過失所致者除外),本公司不對客戶自身使用行為負責。

5.2. 客戶可依本公司規定隨時刪除帳戶並退出本服務。但如客戶之帳戶屬於學校等管理下,則無法自行刪除。

5.3. 本公司判斷客戶符合4.2或12條之禁止事項時,得無需事先通知即刪除帳戶或投稿內容。

5.4. 本公司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下,刪除最終登入已逾一年之免費帳戶。

5.5. 客戶於刪除帳戶後即失去所有使用權及對應賬戶內信息、資料等,刪除後無法恢複,請客戶留意。

5.6. 本服務之帳戶僅限於客戶個人使用,本公司僅向注冊客戶提供本服務。客戶不得將本服務之任何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讓渡、租賃或轉讓予第三方。

6. 隱私與個人資訊保護

6.1. 本公司高度重視客戶之隱私。

6.2. 本公司依隱私政策(https://n.loilo.tv/ja/privacy)並以合理之形式妥善保護客戶個人資訊。

6.3. 本公司致力於安全管理客戶之資訊。

7. 使用者之個人資訊處理

7.1. 本條款僅適用於作為學校等的客戶。

7.2. 本公司受學校等委托處理使用者個人資訊。

7.3. 本公司可將個人資訊加工為統計資料(如服務使用率),以供學校等參考。同意本規約者用戶同意本公司在合理用途內處理及使用者個人資訊。

8. 服務提供

8.1. 本公司可在以下情況下無需事先通知即停止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

8.1.1. 系統或設備緊急維護或日常維護時

8.1.2. 系統、設備或網路發生障礙、不當操作、黑客入侵等無法繼續運營時

8.1.3. 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運營時

8.1.4. 依政府或公務機構之要求

8.1.5. 本公司合理判斷有停止或中斷之必要時

8.2.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無需事先通知客戶即更改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

8.3. 本公司可依自身需求終止或中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此時將事先通知客戶。

9. 外部服務連結

本服務包含第三方服務或內容時,相關責任由提供該服務之企業負擔。相關內容適用提供企業之條款。客戶應自行留意提供服務之企業所示之條款。

10. 提供內容與軟體

10.1. LoiLoNote School 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及授權方所有。

10.2. 本公司授權客戶限於依本規約及本公司所定使用方法,使用提供內容。該使用授權不可獨占、不可轉讓。

10.3. 客戶可透過電信連接至指定設備,並依限度使用提供內容之顯示或快取。

10.4. 客戶可依著作權法規定之限度將提供內容儲存於存儲媒體。

10.5. 本公司有權更改提供內容之使用權有效期限並無需事先通知。

10.6. 若提供內容另有定價或期限等使用條件,則客戶須遵循該條件。即使標示「購買」或「販售」,所有權仍歸本公司所有。

10.7. 客戶在使用依定價或使用期間另行規定之提供內容時,需遵守相關使用條件。即使於本服務畫面上顯示「購買」、「販售」等字樣,該內容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仍屬於本公司所有,客戶僅享有使用權。

10.8.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上由第三方刊載之提供內容是否涉及權利侵害等問題,不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不承擔第三方刊載之提供內容所產生的責任。

11. 客戶投稿內容

11.1. 客戶需保證投稿內容未侵害第三者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名譽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以下稱「智慧財產權等」)且具合法性。若因投稿內容侵害智慧財產權等而引發第三方紛爭,客戶需自行承擔責任,且本公司不負任何解決義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第三方主張投稿內容侵權且本公司認為合理,本公司可將客戶姓名或名稱、聯絡方式等提供予該第三方。

11.2. 客戶可為教育目的將內容儲存於本服務,不可儲存非教育用途之資料(例如:照片、影片、備份資料等)。

11.3. 本服務包含分享或多用戶投稿、修改、刪除等功能。使用該功能之客戶,視為同意本公司得將投稿內容用於本服務之提供(包含為提供本服務必要範圍內之再授權)及允許第三方於本服務範圍內使用。

11.4. 客戶保有投稿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不會取得任何該等權利。

11.5. 若需確認遵守法規或本規約,本公司可審查投稿內容。

11.6. 若本公司認定客戶之投稿內容違反法規或本規約,或業務需求上有必要,可無事先通知即刪除投稿內容或限制其使用。

12. 禁止事項

客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2.1. 妨礙本服務運營或其他客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2.2. 違反法律、法院判決、行政措施之行為。

12.3. 妨害公序良俗及善良風俗之行為。

12.4.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包含解讀、反編譯、逆向工程等權利侵害行為)。

12.5. 發布或傳送暴力、露骨性內容、歧視、自殺、自殘、藥物濫用、使用毒品等不當內容(包含以類似方式對其他客戶或本公司進行批判或否定)。

12.6. 冒充本公司或第三方,或蓄意散播虛假資訊。

12.7. 向不特定多數傳送重複或類似訊息(經本公司認可者除外)或進行本公司認定之垃圾訊息行為。

12.8. 使用非本公司指定之方法將提供內容之使用權換取現金、財物或其他利益。

12.9. 營利目的之營業、廣告、宣傳、勸誘行為,或未經同意之個人物品交易行為,以及性行為、猥褻行為或無緣異性交友等目的之行為。

12.10. 支持或協助反社會勢力。

12.11. 宗教活動或邀請他人加入宗教團體。

12.12. 不正當收集、公開或提供他人之個人資料、注冊資訊、使用紀錄等。

12.13. 妨害本服務之伺服器或網路,或利用病毒、機器人、作弊工具進行不正當操作,利用服務漏洞,或以迷惑評論、連鎖評論等方式妨害服務之行為。

12.14. 協助或鼓勵以上12.1至12.13之行為。

12.15.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當之行為。

13. 收費

13.1. 客戶在使用本公司指定之付費內容時,應依服務內容、設備數量、使用人數、使用期間等條件支付本公司指定之費用。無論任何理由,已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

13.2. 客戶支付費用時所需之轉帳手續費等由客戶自行負擔。

13.3. 未依期支付費用者,本公司可自到期日次日起,向客戶收取年利率14.6%的延遲損害金,並有權停止向未依期支付費用者提供服務。

14. 客戶責任

14.1. 本公司認定客戶有以下情形時,無需事先通知即停止服務、取消注冊或終止服務契約:

14.1.1. 違反本規約

14.1.2. 未支付服務費用

14.1.3. 無法聯系客戶且非因本公司過失

14.1.4. 遭破產、重整等申請

14.1.5. 判明屬反社會勢力或與其有關聯

14.1.6. 散布虛假消息、毀損本公司或第三方之信用

14.1.7.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不當之行為

14.2. 若客戶違規使用本服務致本公司蒙受直接或間接損害(包括第三方要求之賠償及和解費),客戶需立即賠償。

14.3. 客戶因使用本服務而遭第三方索賠或提出請求時,需即時通知本公司。

15. 本公司的免責

15.1. 本服務依「現狀」提供。本公司將盡力提供最佳服務,惟對本服務內容的準確性、時效性、適用性、可靠性、合法性、針對特定目的的適合性,或已知和未知之安全性脆弱點、瑕疵及不侵害第三方權利等均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15.2. 本公司僅在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客戶損害時,承擔賠償責任,且僅限於客戶為使用本服務而支付之費用為賠償上限。

15.3. 盡管有第15.2條,若本規約或服務相關契約構成消費者契約法所定之消費者契約,本公司將在消費者保護法律範圍內承擔客戶損害賠償責任,但若損害非因本公司過失而發生,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5.4. 本服務應依法使用,若客戶因使用本服務違反日本或其他國家法律,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5.5. 本公司不參與客戶與第三方之間因使用本服務所引發的任何糾紛。客戶需自行與該第三方協商解決該等糾紛,包括訴訟在內。

16. 聯絡方式

16.1. 本公司將透過App內訊息、本公司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聯絡客戶,客戶應自行留意相關訊息。

16.2. 客戶需依App或網站上的問答表格或其他本公司指定方式聯絡本公司。

17. 有效期間

17.1. 本規約自客戶開始使用本服務之日生效,至客戶結束使用本服務之日為止。

17.2. 若客戶在學校等管理下使用本服務,則於學校等停止使用時,客戶的使用權亦同時終止。

17.3. 本規約終止後,條款2.2、5.3、6、10.1、11.1至11.5、13、14、15及18仍持續有效。

18.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規約以日文為正文,並依日本法律解釋。因本服務引起的任何爭議,以橫濱地方法院或橫濱簡易裁判所為第一審的專屬管轄法院。